1、宜昌市对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 贯标工作,通过国家级认证的企业,认证后按实际发生认证费用进行补贴;第一次、第二次监督审核完成后按实际发生监督审核费用进行补贴。该项仅补贴“初次认证、监督审核至再认证”的首个认证周期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单个企业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贯标辅导、咨询等服务费用不予列入补贴范围。
2、远安县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的企业,奖励15万元。
3、宜都市
对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 贯标工作,并通过国家级验收的企业-次性给予5万元补贴。对纳入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的,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对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称号的企业奖励100万元,对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的企业奖励30万元。
4、当阳市对获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