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步:先去被带走当地公安局了解情况,直接说你是被羁押人员的家属,不知道什么情况,了解涉嫌什么罪名被带走,被带走的还有那些人,尽可能多的了解案情,确定被羁押人员现在人在哪里,是在公安局还是看守所。就算是外地警方办案也会通知当地的公安机关协助调查,所以去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可以了解大概案情内容。

2、第二步:如被羁押人员超过24小时未放出,询问公安机关被羁押人员是刑事拘留,还是治安拘留,如果是治安拘留则案情不是太严重,如果是刑事拘留,家属会收到拘留通知书,上面会写着具体涉嫌罪名,拘留日期,拘留地点。

3、第三步:这个时候你是没有办法与被羁押人员人员见面的,应尽快咨询律师,让律师去看守所会见被羁押人员,了解口供及具体案情,尽最大可能申请取保候审。家人可以到看守所为被羁押人员送一些衣服和存一些钱,也可以寄信安慰下,信的内容不要涉及案情。衣服不能带拉链、绳子、尖锐金属等,以舒适的家居服为主,钱被羁押人员可以在里面改善点伙食!

4、第四步:刑事拘留一般最长为37天。30天为公安刑事侦查时间,7天为案情移交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逮捕,被羁押人员继续接受羁押侦查,一般情况六个月左右移送法院接受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