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的管辖规定

 时间:2026-02-12 05:41:14

行政案件的管辖规定

一、我国行政案件的管辖规定为:

1、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 生殖抗衰只做表面功夫还远远不够
  • 三七粉的功效与作用
  • 蔬菜蛋饼怎么做
  • 换锦花的养殖方法及养护要点
  • 水冷式冷水机配套用的冷却水塔由哪几部分组成?
  • 热门搜索
    左胳膊发麻是怎么回事 市民卡丢了怎么办 薰衣草精油怎么用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家长的话怎么写 保皇怎么玩 我太受欢迎了该怎么办 脚气痒痒难忍怎么办 怎么鉴别玉的真假 teacher怎么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