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罪案件立案难、办理难,这是不争的事实,其基本在于侵犯著作权罪案件的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的模糊,造成了在实际办案中存在不同的理解方向。

3、(三)追查侵权复制品制作和销售网络的侦查途径 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一般都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侵权复制品集散地和广布的销售网点,侦查人员对查获的侵权复制品应认真追查其来源。为此,首先可以从低级的销售网点着手,逐级追查批发商和非法印制点,再围绕批发商和印制点去查处所有从事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单位和个人。只有查清整个团伙成员及其分工,找准了该团伙的驻地、仓库、办公场所、印刷地点和销售范围,才能将其一网打尽。
4、(四)侵犯著作权犯瘳镔玉裢罪案件的调查证据 1、调取被害人对被侵权作品、制品享有合法权利的证据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犯罪行为存在的前提就是他人应当对被侵权作品、制品悖栽刑岁享有合法的权利,且被侵权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2、勘查非法制售窝点,扣押查封复制设备、工具在获知制造侵权复制品的准确地点后应及时进行搜查,扣押复制品原物、涉嫌制作侵权复制品的制作工具、仪器设备、原材料,以及运输工具等证据,对于大型印制设备、交通工具等不便带回的物证应当制作照片,就地封存,对发现的非法窝点要予以查封取缔。在查处过程中做好询问笔录,并对查到的品种都列出清单。 3、询问消费者和知情人获取作案人活动范围的证人证言侵犯著作权犯罪行为中,侵权复制品前期的复制生产过程极其隐蔽,但市场销售常常是在光天化日之下以普通正常的图书、音像、软件及美术作品的销售途径进行的。侦查实践中应注意询问相关消费者和知情人,获取作案人销售规模及活动范围的证人证言。涉及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的证人证言还包括被害人陈述,报案人、印刷单位、录制单位、发行单位、销售单位或个人的证言。 4、搜集证明作案人营利数额的有关证据依据刑法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犯罪的认定要求犯罪嫌疑人主观上必须以营利为目的。因此在收集证据时应当注重收集犯罪嫌疑人在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时进行营利的证据。 5、对查获的侵权复制品进行检验,获得侵权复制品的鉴定材料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的侦查取证工作离不开各种文件检验及其相关鉴定,这是取得和固定证据的重要方法,同时可以从鉴定结论中推断犯罪的手法、侵权的技术手段、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等犯罪过程信息,以印证通过侦查或讯问犯罪嫌疑人获取的其他犯罪证据,达到证据间彼此相互呼应,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证明案件事实。
5、(五)利用网络侵犯著作权犯罪的侦查对策 1、提供电影、音乐和软件有偿下载服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某些网站未经著作权人授权擅自将其电影、音乐和软件作品在网上传播,向网络用户提供盗版作品的非法下载和在线点播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严重侵害了相关著作权人的权益。 2、网上倾销盗版光盘或软件犯罪案件的侦查。网上交易具有便捷、实惠等特点,深受网络用户欢迎。但这种途径也成为制造盗版光盘、盗版软件的单位或个人“发财致富”的捷径,他们经常以BBS公告栏或广播式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网络用户寄送光盘或软件价格目录,以低廉的价格销售盗版制品。 侦查人员发现此类犯罪事实后,应当立即通知网络信息提供单位的管理人员对有关数据进行备份,包括页面、帖子内容(含文字、图片等),发帖时间、IP等。对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信息在备份后要进行删除。备份后要进行电子数据证据的固定工作,将信息内容和日志记录打印,由管理员写明来源、提取时间后签名,加盖网络信息提供单位公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