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考试必须的文具用品,如钢笔、铅笔、圆珠笔、圆规、直尺、量角器、橡皮和规定型号的计算器等,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本、报纸、草稿纸、修正液、手机、BP机等通讯工具。

3、 三、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考试6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5、 五、考生答题时一律不准用铅笔(除作图和涂点可用铅笔外)或红色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并要书写在试卷规定的位置。

7、 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9、 九、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准冒名顶替,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夹带、换卷。违荨层吒椋者以考试舞弊论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年度高考。对扰乱考场情节严重者,以破坏社会治安论处,3年内不准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