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办理程序

 时间:2024-10-23 13:53:42

1、​办理程序

2、​(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3、​(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4、(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5、​(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 【药品说明书】注射用右丙亚胺
  • 仙贝海蟹小米粥怎么做
  • 怎样自制翡翠芙蓉羹
  • 秋季养发财树的注意事项
  • 刺激战场怎么卡锅
  • 热门搜索
    core是什么意思 银杏树叶像什么似的 复活节是什么时候 gf是什么意思 赞叹的近义词是什么 以梦为马 不负韶华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基础养老金 运动会加油稿跳高 什么是路演 女生学什么专业就业前景好